資通安全政策
為使本處業務順利運作,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並確保其機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可用性(Availability)及法律遵循性,特制訂本政策如下: 1.應保護機敏資訊及資通系統之機密性與完整性,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與竄改。 2.應因應資通安全威脅情勢變化,本處同仁應依資通安全法應辦事項規定參加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以提高同仁之資通安全意識。 3.勿開啟來路不明或無法明確辨識寄件人之電子郵件。 4.禁止多人共用單一資通系統帳號。 5.其餘依「臺北市政府資通安全管理規定」壹、總則各規定辦理。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