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本部
高伯陽 魯志偉 (待補) 1.風紀視察。
處本部:包含處長、副處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秘書及視察等共6人。職稱 工作項目 聯絡電話 處長1.綜理政風處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7208889或1999轉7766 副處長1.襄助處長處理處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7208889或1999轉7768 鍾主任秘書1.督導第一科(人事、維護)業務。
2.督導第三科業務。
3.督導秘書室、人事及主計業務。
4.審核文稿。
5.襄助本處政風業務。
6.研考一條鞭督考窗口,綜理管考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7208889或1999轉7769 郭專門委員1.督導第一科(人民陳情)業務。
2.督導第二科業務。
3.督導專門委員室。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7208889或1999轉7770 張秘書1.議會工作報告及模擬題等議會相關業務。
2.年度工作計畫及執行檢討。
3.本處新聞聯繫及新聞稿發布等業務。
4.績效制度及績效統計事宜。
5.市政會議裁指示事項。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7208889或1999轉7772 視察
2.處務會議、網路施政報告等。
3.定期督考。
4.專任法制。
5.關懷及輔導小組。
6.年度出國計畫。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7208889或1999轉7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