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府獎勵檢舉貪污瀆職作業要點 以實現「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公開透明」之理念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 聯絡人:董惠彬
- 聯絡資訊:02-2728-7757
為實現「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公開透明」之理念,並回應本市議會第12屆第6次定期大會民政委員會預算審查會議有關期許本府擴大獎勵全民監督市政之附帶意見,本府已修正「臺北市政府獎勵檢舉貪污瀆職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並更名為「臺北市政府檢舉貪污瀆職或不法案件獎勵要點」;修正內容並以「降低給與獎金門檻」及「擴大獎勵檢舉貪污瀆職或不法案件其罪名及犯罪主體之範圍」為兩大主軸。
「降低給與獎金門檻」部分,增訂於檢舉案件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確定者,即給與獎金新臺幣(下同)五千元;另原規定檢舉案件經檢察官起訴者,給與獎金每案五千元修正提高為三萬元。
「擴大獎勵檢舉貪污瀆職或不法案件其罪名及犯罪主體之範圍」部分:
本修正要點已置放於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wfLaw_Information.aspx?LAWID=P23C2008-20180521&RealID=23-03-3001&STP=LN),並自107年6月1日生效,請各位市民朋友勇於揭弊,共創雙贏之清廉政治。